(资料图)
1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不再需要年审的; 2、目前已取消红色的那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,不再发放。
2、 3、根据最新颁布的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”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)文第十条的规定: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一般纳税人《税务登记证》副本“资格认定”栏内加盖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”戳记。
3、 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”戳记印色为红色,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。
4、 4、由于22号令是从2010年3月20日开始施行的,因此,对于此后新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来说,《税务登记证》副本“资格认定”栏内会有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”戳记,可以复印给对方作为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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